近日,牙克石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起因误配眼镜引起的纠纷案。 消费者王某来到牙克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我于去年8月29日在牙克石一家眼镜店给我的女儿(12岁)配眼镜,经眼镜店验光师验光检查,孩子的眼睛度数是左眼100°、右眼175°,于是配了一副眼镜。配后回去孩子戴了半年,总说不舒服,于是我去眼镜店验光发现,眼镜片的度数是左眼100°、右眼75°,右眼镜片在配制时少了100°,属于错配,导致孩子的眼睛近视度数大幅增长,现在是左眼250°、右眼300°。我去找老板要求索赔,老板不同意,我到消协来评评理,希望给予公平、公正解决”。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此问题进行调查。经查,消费者王某孩子的眼镜确实是在此家眼镜店配制的,有发票为证。消协认为双方都有责任,经营者在消费者领取眼镜时应将眼镜片的度数重新检验,并在发票后面标明已重新检验过、无误;消费者发现孩子的眼睛不适应及时找经营者查明原因,过于大意,失去了售后服务期限。经消协多次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最后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800元人民币。
好视力眼镜遭..
明星追时髦戴..
小林志玲胡辰..
棱镜眼镜的加..
戴眼镜妹妹如..
O.D.C在上海开..
戴上更适合亚..
陈道明戴眼镜..
配眼镜,暗房..
验光配镜必须..
访雷朋眼镜Lux..
笔笔甩掉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