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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营销 别走火入魔
2009-12-24 10:00:59 来源:网络 作者:大红鹰 【 】 浏览:1432次 评论:0

2006年,纽爱适老视镜疯狂北京与河南,几个月后偃旗息鼓,宣告着眼镜产品的保健品运作模式以失败告终。

2007年,视力复健风生水起,被有关部门查处后,尚在漫延,故事远未结束……

2008年,学生第E镜偷换概念(从回归镜),卷土重来,仍然走不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宿命……

而起源于2005年的眼镜平价超市模式,也在全国遍地开者花者后,以失败者多成功者的结束走出了人们关注的视野……

眼镜营销,到了走火入魔的边缘……

营销薄弱与行为短视  导致眼镜营销走火入魔

从营销角度而言,所有的商品都没有固定的价格,卖高卖低就在于企业营销能力的高低。眼镜行业也有相同的例子,某些韩国镜片企业生产的镜片,自己卖20元,眼镜零售企业并不喜欢,而一些跨国企业采购后套上自己的包装卖100元甚至更高,眼镜零售企业抢着要,而且花钱买贱受,人家还不一定给他。这就是营销能力强弱的差异所在。

营销能力薄弱除了表现眼镜供应企业层面外,在眼镜产品的零售领域同样突出,比如说同样一副进货价80元的学生架,在普通的小眼镜店最多能卖到250元左右,但是到了大型眼镜零售企业则要卖到350元以上(否则很难赚钱),而到了一些在当地影响力较大的、具有医学背景的眼镜店,零售价格则更会高。

由于营销能力薄弱,一些企业主为了追求高利润甚至赚快钱,从而采取了短视的营销行为,甚至不惜挺而走险,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也正是因为一些人存在着追求高利润和赚快钱的心态,给了行内行外人士一些别有用心的、走火入魔的操作机会。

2005年、2006年北京慧之眼加盟招商,不知有多少企业加盟后发现上当受骗,最后诉诸法律。行业教训不足以换醒部分行业人士追求高利润甚至赚快钱的执迷,2007年视力复健风生水起,加盟者入云,即使在遭到有关部门查处后,仍然有不少眼镜零售企业前赴后继,而到了2008年底有关加盟视力复健的诉讼开始出现,据知情人士透露,有关视力复健的诉讼已经超越法院的范畴,而是提请有关国家部门对其相关设备进行功能鉴定和审查,一旦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不仅众多加盟者的利益无法保证,操作者将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

学生第E镜则在专利已经终止的情况下进行全国大忽悠,而且不顾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采取游击战的方式继续上演招商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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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别走火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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