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确使用隐形眼镜和护理液
2009-12-21 08:28:4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 浏览:338次 评论:0
    新加坡消费者因戴隐形眼镜而患上由真菌引发的角膜炎,其发病率超过正常情况。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发出提醒,忠告消费者应正确使用隐形眼镜和护理液。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专家表示,消费者必须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抛弃型隐形眼镜的使用期,不能超过说明书所规定的期限;镜片储存盒至少3个月应更换一次,盒中的多功能护理液必须每天更换。一旦发现使用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可能造成伤害,消费者应及时向当地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中心报告。

    据悉,尽管目前尚未接到任何有关隐形眼镜和护理液造成伤害事件的报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全市销售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展开监督检查,重点是博士伦护理产品。今后,此类产品上市后的监督抽查也将进一步加强。

    此前,为防止类似的不良反应事件连续发生,新加坡卫生署已建议停止使用“博士伦润明多功能隐形眼镜护理液”,香港卫生署也呼吁市民正确清洁和消毒隐形眼镜。(完)

1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管部门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镜片前沿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下一篇熬夜“偷菜” 取隐形眼镜撕下角膜

推荐图文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暂无...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