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广大低视力患者收到了一份世博大礼——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了《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规范》对验光、正视眼、屈光不正、定配眼镜等配镜常用术语作出定义,要求企业门店设有独立的验光区,验光员和配镜加工人员均应持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并颁发的四级以上(含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特别对眼镜质量包用期内实行的“三包”(即包用、包修、包换)的概念和范畴作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同时,《规范》还对验光、配镜、检测和角膜接触镜的验光配镜的基本要求和人员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对验光流程、配镜流程和角膜接触镜验配流程以及检测和校配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规定了定配眼镜标志和包装要求;针对“售后服务”这一环节,明确了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对戴镜不适、眼镜质量投诉、软性和硬性接触镜配戴不适等顾客投诉的受理流程、“眼镜质量包用期规定”作了具体规定,以解除市民验光配镜的后顾之忧。
据有关人士介绍,该《规范》是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上海市眼镜行业协会牵头相关企业、医院、研究所等业内专业人士花费近两年的时间起草完成。 (解放牛网)
点评:上海市《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全市眼镜验光配镜行业规范经营提供了依据,为专业验配和优质服务树立了标杆,这对于有效规范当地眼镜验光配镜行业的经营秩序,提高定配眼镜的验配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尚不具备出台全国性的统一的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的情况下,上海市《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具有极大的示范意义,为全国其他地区树立了榜样。在此,我们热切希望其他地区的行业组织和广大眼镜同仁,从本地行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尽快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为促进中国眼镜行业的和谐、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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