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018 配镜咨询
2009-11-17 09:53:12 来源:网络 作者:万新。宝世杰 【 】 浏览:99075次 评论:0
一、学习目标
能理解配镜处方中近视、远视、散光及老视的有关问题
二、学习内容
屈光不正和老视眼的配镜原则如下:
配镜处方是验光工作的结果,是验光员根据处方原则针对具体情况作定量处理的数据。配镜工需懂得配镜的原则及一般方法,以便解答顾客提问,不可随意更改处方。

1.近视眼
近视眼以最佳视力的最低度数为配镜原则。目的是避免过度的凹透镜引起眼调节,造成人为远视以至视疲劳。在这个原则下可作具体处埋:
(1)高度近视初次配镜,若全矫有不适应,可在自觉接受的镜度基础上,对遗留度数分期矫正。
(2)近视眼配镜后,未能立即习惯视近使用正常调节,若配镜要照顾近用,可暂时适当减低镜度。
(3)近视伴有外斜视者,应予全矫,不宜减浅镜度。
2.远视眼
远视眼以最佳视力的最高度数为配镜原则。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远视眼的过度调节,以缓解并防止视疲劳。具体处理:
(1)除生理远视外,儿童远视者,尤其伴有外斜视者,应及时充分矫正,以防弱视。
(2)低度远视者配镜后视远不适,可先作视近用镜,逐渐过渡到远近两用。
(3)老年远视者,因调节力逐渐减弱,配镜镜度可以自觉接受为宜。
3.散光眼
散光眼以消除其症状为配镜原则。如果没有因散光造成的视力下降或视力疲劳现象,属生理性散光不需矫正。但如果出现两种症状的任何一种,无论散光度数多么小,都应矫正。具体处理如下:
(1)高度散光初次矫正有不适应,可采用球柱等值法减浅散光镜度处理。
(2)对斜轴散光,尤其双眼轴位相互垂直者,戴镜难以接受,应设法避免轴向斜位或配戴接触镜。
(3)不规则散光应采用接触镜。
4.老视眼
老视眼以补偿视近调节不足为配镜原则。镜度过浅影响近视力且不能克服视疲劳;镜度过高辐辏发生困难,同样会出现眼疲劳。具体如下:
(l)配戴老视镜后近距工作仍有不适,应作调节辐辏的检查。若正调节力不足增加球镜度,正辐揍力不足增加底朝内的三棱镜。
(2)高度散光者配老视镜,可分别配用远用镜和近用镜,若采用双光镜,镜片冷加工需特别处理。
5.屈光参差
(1)眼镜矫正:眼镜只适用矫正轻度屈光参差。12岁以下儿童适应力强,尽可能及早全矫。成年人屈光参差矫正一般不超过3D,矫正过程有不适应,可分期进行。
(2)接触镜片矫正:是屈光参差较理想的矫正方法。由于配戴接触眼镜视物,像的放大(缩小)率极小,故屈光参差矫正度数不受限制。
(3)人工晶体:可用于自内障手术后产生的无晶体屈光参差。

练习题
1.近视眼者带处方来配镜,其本人要求将处方镜度增加-1.00D,以便视物清楚,你将如何处理?
2.如何理解远视眼以最佳视力、最高度数为配镜原则?
3.散光眼初次戴镜有不适应,一般应如何处理?
4.屈光参差配戴普通眼镜,一般能戴双眼参差多少度的眼镜?屈光参差最理想的光学处理方法是什么?
205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018 咨询 责任编辑:peijingshi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017 分析处方 处方中的名词术语 下一篇019 配镜订单

推荐图文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暂无...

相关文章

暂无...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