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对新生儿进行眼科检查的制度,所以儿童如有眼部异常,常常在他们出生以后4-5个月才由家长发现。专家们认为,儿童出生后应进行包括眼部的全身系统检查,以期早期发现疾病,做出正确的诊断及早期进行治疗或康复。这种检查应分阶段进行,可以分别在出生时、6个月、1、2、3、4.5岁进行。人的眼球及其功能在出生时发育尚不够完善,到4.5岁时,眼球在解剖及功能上已有较完善的发育,与成人基本相同。所以在此阶段定期检查,早期发现,及早防治,预后较好。
一、视觉训练 首先应该认识到以下三点:①视觉的发育不能自然产生;②视功能的高低不单纯取决于所测视力的结果;③可以通过训练使视觉效率得到提高。 儿童视觉的发育要靠“看”,看得越多(尤其看近),视网膜接收到的信息也越多。这些信息传到大脑,再由大脑进行翻译、分析、组织,最后就会形成各种视觉记忆。正常儿童视觉发育主要靠自己看,即这种看的训练主要靠儿童自己。但在严重视觉损害的儿童,这种训练,主要不是靠自己,而应是依赖别人教他如何去使用他们的残余视力,并能认识及理解他们所能看到的一切。 目前低视力专家普遍认为,低视力儿童应尽量使用其残余视力,且认为这样做有益无害。如果从感官接收训练来看,儿童用眼越多,其视觉功能发育得越好,视觉效率会越高。 视觉技能包括固定、注视、追踪以及调节集合等。上述各种视觉技能在正常视力的儿童,可以从日常生活中获得。但在视力严重损害的儿童,这些视觉技能的发育就会受到阻碍,受阻碍的程度与眼病发生时间及视力损害程度有关。因此,对这种儿童视觉技能的训练是十分重要的,应该设法使其接受更多的视觉刺激,提高并完善上述视觉技能。即使外界的视觉信息是模糊、变形或不完整的,大脑也可以把这些视觉信息与听觉及其他感觉传来的信息进行综合,对视觉产生补充与加强的作用,进而促进识别能力的发育与提高。 视觉最初的训练是让儿童看手电筒的亮光,这是初期训练儿童视觉的最佳工具或目标。 在训练儿童视觉时,应该使用语言,即使用患儿的听觉来帮助他自己的视觉,告诉他所看到的是什么,或让患儿用手去接触他所看到的目标,即应用患儿的触觉。这样可使大脑将视觉与其他感觉传来的信息进行综合,促进视觉识别能力的发育,提高视觉效率。 视觉训练与其他感觉如听觉、触觉等训练一样,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1岁左右儿童能爬、站立及行走时,应该把玩具放在他的周围,让他去观察、寻找,并且逐步让儿童注意周围的事物,如人物、家具等。 在2-3岁时,应让他学习辨别目标的形状,因为他们有机会遇到各种不同形状和大小的目标。在此期间儿童的说话能力得到发育,应该向儿童说明目标的名称及其一些特点,应着重讲明直线、曲线、点及角等。 下一步便是练习画图及其他视觉训练。由于几乎全部低视力儿童看近比看远处目标更为清楚,所以他们更喜欢在近处看图或画。开始时要看简单的单色图,如白、黑或其他颜色鲜明的图或画,背景与图的对比要强烈。开始练习时图应大一些,以后渐渐变小,直到儿童刚刚看到为止。当儿童能看清并能说出图的名称以后,就应让他们练习描图,图的形状要各异。从描简单的图逐步描较复杂的图,直到图很精细复杂,儿童无法描绘为止。上述训练结束时儿童已达3岁左右,可以开始进行下述视觉训练。 让患儿认识并能区别所看到的人或目标彼此间的差别。让患儿看一张图片,并向患儿详细讲明图片内的各种情况。例如一张家庭卧室图,图中有人物,如爸爸、妈妈及小孩等,尚有家具如床、桌、椅等。这实际是在学习看一种比较复杂的透视图。从图片中可以学习到人物及物件大小、远近、彼此间的关系等。 在此期间患儿应开始学习“视觉分类”,患儿应练习根据目标颜色、大小、长短、应用或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类。可以用玩具、娃娃、房屋、厨房各种用具、衣服、线、纽扣等练习视觉分类。 下一步是较高级视觉训练,包括视觉记忆、视觉终止、视觉联合及视觉组织的训练。使患儿看到的目标形成视觉印象后,练习进行视觉记忆。目的是将看到的不完整或一部分目标,通过视觉记忆把它们组织成一个完整的目标。这种训练是通过一些智力测验玩具(如“七巧板”之类)来完成的。 对于严重视力损害儿童,在进入学校学习以前,必须着重进行上述训练,因为这种训练也是阅读课本的准备阶段。许多人认为,严重视力损害的儿童不能阅读,是因为他们看不清书本上的字,而事实上这种看法不一定正确,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他们能看到字,只是由于他们视觉分辨能力没有得到好的发育,视觉技能不完善,而影响了他们的阅读能力。 应该强度指出的是,高效率视觉功能的获得,不仅要靠视觉训练,还必须与其他感觉训练相结合,只有充分发挥其他感觉的潜力,视觉功能才能得到更为充分有效的利用。
二、其他感觉训练 对盲童及低视力患儿来说,更需要靠视觉以外的其他感觉来获得外界信息。他们需要比正常人更多地使用这些感觉,以补偿视觉方面的不足。 从前曾认为先天性盲或出生后不久便失明的儿童,能自然出现非视觉性感觉能力的提高,尤其是当某些盲童可以骑自行车、滑冰等,便更认为这种看法是正确的,这被称为是感觉代偿理论。从19世纪以来便不断有各方面的科学家对此理论进行研究,结果证明这种理论是不正确的,并且指出:其他感觉要依靠训练,而且证明这些训练开始得越早收效越大。 (一)听觉训练 首先应该学习的是周围环境的声音。在婴儿期很多噪音对他们没有什么影响,除非声音特别大,进入婴儿的听力接收系统后,由于他们固有的保护装置而使婴儿免受噪音的干扰。对于视觉残疾儿童,应该让他们听舒适的声音,如人的轻轻谈话声、轻音乐等等,以使他们有舒适感。一个全盲的婴儿可以用声音使他们产生交流及依附感,借以代替正常视觉儿童看到人的面部表情。如果一个盲儿在出生后数月听不到人的声音,他就好像完全在孤立状态下生活。在一个盲童,有不断的听觉刺激,就能用听力与外界接触,这像一个正常儿童用眼看周围事物一样重要。 在出生后头几个月,可以把小铃或其他产生柔和声音的玩具放在儿童周围,让他们学习听。在出生后4~6个月,他们有可能对特殊声音发生反应,听到声音后,儿童可表现出安静、微笑、转头等动作,表示他们已听到这些声音。此期可以出现耳-手协调协作。 总之,听觉训练是尽量让患儿听各种声音,和它们之间的差别及含义,声响是从何处(方向)传来及如何产生的等。例如汽车声与雷声有何不同?汽车声来自街道,雷声来自天空,听到前者要注意躲开,免被撞伤,听到后者可能天要下雨等。 (二)触觉或触-运动知觉的训练 触或触-运动知觉常常归类于“皮肤”知觉,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事实上人们在与周围环境或物体接触时需要有效的触-运动知觉,它可以接受机械、热、电及化学性刺激。手及身体其他部分能够从推、拉、抓、摩擦及举起等动作获得外界信息。例如手指尖可以提供非常精细的感觉,其准确程度甚至超过视觉。肌肉在活动时,以及手在握住物体时,能获得很多的极精细的信息。当一个人不能使用视觉或视觉严重损害时,而触-运动知觉可提供很完整及可靠的信息。 上述触-运动知觉训练不仅适合于盲童,同时也适合于视力严重损害的儿童。通过触-运动知觉训练能使他看到的物体有更清楚、更全面、更形象,最大限度促进触觉的发育,将使人体所有的感觉互相联合,使患儿得到一个更为稳定的概念。因此,常常有人讲手是盲人的眼睛,就是说许多盲人是通过触觉从外界获得大量信息的。专家们认为除视觉以外,触觉是非常重要的感觉。事实证明,视觉及听觉常常会出问题,而相对的触觉不易发生损害,这种感觉比较“保险”一些。当然触觉有其限制,远处、太大、太小的目标或物体均不能依靠触觉。 (三)嗅觉及味觉训练 嗅觉及味觉对周围环境中的化学刺激更易发生反应。从嗅觉得到的信息可能较味觉得到的信息有很大差别。有时来自同一信息,尤其是当嗅觉及味觉同时接收到外界的信息或刺激时,二者对刺激或信息的辨别可能是互相矛盾的。如果单纯使用味觉而不应用嗅觉,常常得不到可靠的信息,但舌尖及唇部对于物体的质地、形状、大小等可以得到广泛的准确的信息。据认为,舌及唇部是身体中神经末梢最为丰富之处,所以曾有人可以用舌尖成功地“阅读”盲文。 嗅觉或味觉可能无法提供独立的信息,但与其他感官得到的信息综合起来,可获得完整的信息。如应该训练嗅各种气味,并知气味的来源及含义。如医院中的药味,厨房中食物的香味等。闻到汽油味可能离停车场、加油站近了,有臭味可能离公厕近了等。 另外,视觉残疾儿童也必须大量依靠听觉的帮助。在远处的目标,患儿既看不到,也摸不到,只能靠听觉来分辨信息。尤其对于先天性全盲儿童,听觉是他们独立活动的重要信息来源,即使在很熟悉的环境中,听觉也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样,如果在幼年时丧失视力,也需增强听觉的敏感性,通过声音与以前获得的视觉信息结合起来,以提高他们独立活动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