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散光眼的成因 (1)曲率原因 眼屈光系统各屈光面如角膜、晶状体弯曲度的不均一,可导致散光。散光最常发生在角膜,由于角膜前表面各子午线曲率不同,以致产生不均等的屈光。 在生理上,角膜垂直子午线弯曲度常比水平子午线弯曲度大(与眼睑经常压迫有关),故其屈折力也较水平子午线更强,相差值约为0.25 D,这种散光为生理性散光,不影响视力,伴随年龄可有轻度增长倾向。获得性散光是由影响角膜曲率的病变诱发引起,如圆锥角膜、角膜炎等,或由眼手术导致,多为不规则散光。 (2)屈光指数原因 通常由于晶状体不同部位屈光指数的少许差异导致散光,程度轻微,方向一般与角膜散光的方向相反,常为角膜的微量生理散光所平衡。白内障时所致散光常症状明显。 (3)屈光系统成分位置偏斜原因 晶状体位置偏斜、外伤引起晶状体脱位等都可导致散光。
2.散光眼的屈光 图4—1 7为规则散光眼的屈光状态Sturm光锥(史氏光锥)。其垂直子午线曲率较水平子午线曲率大,当眼调节静止时,平行光线经眼屈折后,因屈光系统各子午线屈光力不同,引起不同的聚散度,故不能在视网膜上聚成焦点,而是在不同距离处形成两条焦线。 由图中不难看出,光线通过角膜垂直向的强子午线先聚焦为水平焦线,而通过水平向的弱子午线后聚焦为垂直焦线,在两焦线间为一系列椭圆形光学切面,其中最小的正圆形为最小弥散圆。 两焦线间隙为焦间距,其长度代表散光程度。上述规则散光眼的整个光学路径,形态似一圆锥,为Sturm氏首先描述,故称为史氏光锥。

3.散光眼的分类 (1)规则散光 两个主子午线(即屈光力最大的与屈光力最小的子午线)互相直交,可用镜片矫正的散光,称为规则散光。 规则散光有多种分类方法,现介绍下述三种。 1)依强主子午线方向分类 ①顺规散光。强主子午线位于垂直方向(±30°),亦即近视散光轴位在1 80°±30°,远视散光轴位在90°±30°。 ②逆规散光。强主子午线位于水平方向(±30°),亦即近视散光轴位在90°±30°,远视散光轴位在180°±30°。 ③斜向散光。强主子午线位于斜位方向,亦即在30°~60°或120°~150°。 2)依屈光状态分类 规则散光依屈光状态分类如图4—1 8所示。
 ①单纯散光。一主子午线呈正视,另一主子午线呈近视或远视。呈近视者,为单纯近视性散光;呈远视者,为单纯远视性散光。 ②复性散光。两主子午线均呈近视或远视,仅程度不同,若全为近视者,为复性近视散光;全为远视者,为复性远视散光。 ③混合性散光。一主子午线呈近视,而另一主子午线呈远视。 3)依两眼散光轴位分类 ①对称性散光。两眼散光轴位同在90°或180°,或两眼散光轴位角度之和为180°。 ②非对称性散光。两眼散光轴位角度之和大于或小于180°。 ③同轴性散光。两眼散光轴位相同,如同为60°。 ④异轴性散光。一眼散光轴位为顺规散光,另一眼轴位为逆规散光。如复性近视散光,一眼散光轴位为180°,另一眼为90°。 (2)不规则散光 不规则散光是指散光眼屈光面(主要为角膜)各子午线屈光力不同,均无一定规则,即使同一子午线因其扭曲不正,折射率又不一,其屈光力也不同。多由角膜病变瘢痕遗留,致表面凹凸不平而引起。 故该类散光不能用圆柱透镜矫正(采用隐形眼镜可获视力矫正),可试用硬性透气性角膜接触镜。
4.散光眼的临床表现 (1)视力下降 散光眼由于不能将外界物体在视网膜上聚焦,故势必造成视力下降。只有轻度生理性散光,不影响视力。其对视力的影响与散光类型相关,如逆规散光较顺规散光明显。 (2)视疲劳 因物体不能在视网膜上聚焦,散光眼患者无论视远物、视近物,均感模糊不清,患者常有把眼睑半闭眯成缝隙的习惯。由于总企图通过调节克服视物模糊,虽然调节不可能同时补偿不同子午线的不同屈光状态,但可以使视网膜接近最小弥散圆,从而看物能稍清晰,故极易引起调节性视疲劳、头部重压感、眼胀、流泪等。症状的轻重不一定和散光程度成正比。 (3)弱视 高度散光,特别是远视散光的患者,因其看远看近都不清楚,黄斑不能得到清晰的形觉影像刺激,发育障碍导致弱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