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ellen视力测试是一种测量“最小阅读力”形式的视力检测方法,经典的Snellen分数表达法为最小分辨角的倒数。Snellen视力是根据1分视角的最小分辨角设计的。
Snellen分数表达是根据以下公式来计算的:
 Snellen的原始视力表有七个不同的尺寸,最大的尺寸水平只有一个字母,每一个水平的视标数目逐渐递增至最小尺寸的八个(七个字母和一个数字)。视标大小换算成英尺为:200,100,70,50,40,30,20(换算成米制单位则为:60,30,21,15,12,9,6)。之后又对Snellen原始视力表设计作了较多的修改,尽管与Snellen原始视力表设计存在较大的偏差(如字母设计和选择,增率,间距关系以及各个尺寸水平的视标数目),但现在一般仍然把顶部仅单个字母、往下字母变小数目逐渐增多的视力表称为“Snellen视力表”或者“Snellen标准视力表”(图1-4)。

(二)对数视力表
缪天荣根据Weber-Fechner法则,1959年设计了对数视力表,其特点是视标大小按几何级数增减,而视力纪录按算术级数增减,经过30余年的不断改进和完善,1990年被定为国家标准(GB11533-89),改为《标准对数视力表》。
关于Weber-Fechner定律:
Weber提出了一个感觉生理定律,即感觉的增减与刺激强度的增减有一定的比率关系。如最初的刺激为I1,当刺激增加到I2时,感觉上的差异为△S,则:
 S为感觉强度,K为常数,I为刺激的大小。
常数因感觉的种类而不同
Fechner将Weber定律推演为:
S=K logI+K′
即刺激强度与感觉之间的关系,即刺激按等比级数增加时,感觉按等差级数相应地增加。亦即感觉与刺激强度的对数成比率。
标准对数视力表的视标设计采用了Snellen视标中的盲文E形视标,其增率为:,  确定1′视角为正常视力的标准,视标从小到大,每行增1.2589倍,由于增率不变,视力表可以远近移动而不影响测值,是对数视力表突出的优点之一,另便于临床应用和研究时的统计分析,也是其科学性的体现。
对数视力表可采用五分记录,五分记录与视角的关系公式:
(五分记录)L=5-lga=5+lgV亦为小数记录。
即最小可辨认视角为1′视力记录为:
 最小可辨认视角为10′,
 五分记录表达可以与其他表达相通或互换(见表1-1)

(三)Bailey-Lovie视力表
Baily和Lovie为视力表的设计制定了一系列原则,并将其应用于视力表的每一个尺寸水平(图1-6)。所以,视力表中惟一有意义的变量就是每行字母的大小。 该视力表设计的原则如下:
(1)对数单位的增率(各行比例恒定);
(2)每一行的字母数相等;
(3)字母间距与行距同字母大小成比例;
(4)各行视标具相同(或相似)的可辨性 该视力表达与传统的理念相反, 即数字越小,视力越好,如能辨认1分视角的,表达这0,超过1分视角的,表达为负值,而最佳能辨认视角为10分视角的,则表达为1。目前临床常用的EDTRS视力表,其设计就是基于Baily-Lovie视力表的原理。

(四)视力表形式 视力表可以制成印刷版面形式,或投影幻灯片形式,或视频显示形式。印刷的、投影的、视频的视力表都是可直接看到的,但是,如果检查室不够大,不能直接获得设计检查距离,可以安放一面镜子来加长视力表到患者的光学距离。
1.印刷视力表 印刷视力表也有各种形式。有些印刷在卡片或塑料片上,这些属于直接照明;还有一些印刷在透明材料上,并置于灯箱内,以背景光照明。视力表上印刷体的尺寸大小以对应5minarc的英尺(或米)距离标识。
2.投影视力表 投影视力表视标设计通常以角度度量。大部分美国视力表以Snellen分数记录,而欧洲的投影视力表则以小数记录。如果把检查距离定在20英尺(或6米),投影机也置于离屏幕差不多远的地方,就可以直接以记录的Snellen分数作为视力值。然而,若患者与屏幕的光学路径为其他距离,投影字母的大小就要做相应的改变。比如,以18英尺(5.4m)作为观察距离,就要把投影系统那行标为“20/200”的那行字母调整为18英尺(5.4m)对应50弧分的字母大小,其余所有字母大小也相应变动。如果该行是患者所能辨认的最小字母,那么严格来说,以Snellen分数记录的视力应为18/180(5.5/54);但一般仍会记为20/200(6/60),两者是相等的。投影视力表系统中患者与屏幕的距离通常是固定的。 大部分投影视力表上最大视角的字母是20/400(6/120),并且每次只能显示一个字母。只有20/63或更小的视标才能每行显示五个。标准35mm幻灯投影机的显示面积较大,允许20/200(6/60)的视标每行显示五个。
3.视频视力表 以计算机设计的视力表还没有在临床广泛应用,但它显然具有独特的优点。它可以提供很多模式,如选择不同的视标,改变字母顺序,改变一些诸如对比度、间距、显示时间等参数。在电脑界面还可以有更详尽的视力反应记录的分析。计算机控制的测试视标可以通过自由或半自由重设字母来方便地进行重复测试,这样就可以避免患者的一些视标记忆问题,而用印刷或投影视力表经常会有这种问题。因此,对于需要多次检测视力的研究,用计算机视力表就大有优势。但是就现在的视频技术而言,这种视力表仍有不足之处;照明通常少于100cd/m2 ;显示器像素限制了最小字母的尺寸;屏幕大小会限制单行或单个显示最大字母尺寸。
4.视力表亮度 对大部分视力检查目的而言,视力检查应在中等适光亮度下,检查室的光线应较暗为宜。建议标准视力表亮度为85~320cd/m2 。Sheedy及其合作者发现,在该亮度范围内,亮度改变一倍,视力值改变约0.02log单位,即相应线性距离的1/5,MAR的5%。一种折衷的视力表亮度——160cd/m2正在作为使用标准而广泛应用。因为在各种不同的投影机、灯箱和视频显示系统中很难得到一个确定的亮度,所以临床上以80~320cd/m2作为检测视力表的亮度可能是比较合理和实用的。如果想要在特定的临床环境中或临床研究地点之间获得很好的检测一致性,所选择的亮度应该局限于15%的上下幅度内。当照亮视力表时,检查者应该注意避免眩光光源出现在患者视野内。
5.视力表对比度及周围照明 大部分视力表采用高对比度的白底黑字视标。印刷视力表的明暗亮度通常是3:100或5:100。而投影视力表或视频视力表则不太容易获得如此高的对比度,一般其亮度比更多的是10:100或2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