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的检查分为:远距视力和近距视力;检查时又分为:裸眼视力和戴镜视力(配戴习惯性矫正方式,如框架眼镜、角膜接触镜等)。图2-8是眼部检测程序,视力的检测是在问诊以后进行的一项必需的检测过程。

一、远视力检查 [目的]衡量视觉系统辨别微小物体的能力 [设备]视力表(灯箱视力表、投影视力表等) [准备]被测者裸眼检查或配戴常规的远矫正眼镜(或角膜接触镜),视力表和被测者的距离根据所用视力表规定的检查距离而设定,一般为5 m。房间灯光根据视力表要求设置。 [步骤] 1.被测者手持遮眼板遮住一只眼并不要眯眼睛,先测右眼,后测左眼。 2.展示视力表,鼓励被测者尽量读出尽可能小的视标直至在一行中有半数的视标读错,该行的上一行就是该被测者的视力+该行读对的视标数,例如4.9+2。 3.遮盖另一只眼重复以上测量。 4.如果被测者不能看到最大的视标,那么让被测者走近视标直至能阅读视标。记录能看清最大视标的实测距离,将所标的视力乘上实测距离/规定测量实测距离的比值,便换算成远距视力,如被测者在2.5 m距离时看清设计距离为5 m的0.1视标,则该被测者的视力为0.05。 5.如果被测者在任何距离都不能看到最大的视标: (1)记录指数:在40 cm处向被测者显示手指数,让被测者说出指数,若能准确说出,逐渐增大距离直至被测者不能看清;记录指数检测距离。 (2)记录手动:在40 cm处向被测者显示晃动手指,让被测者觉察手动,逐渐增大距离直至被测者不能看清;记录手动检测距离。 [记录]记录测试的实际值。 记录举例:视力记录有多种方法,如小数记录法,5分记录法和Snellen分数记录法,根据所用视力表规定的记录方式记录。举例: VAcc:OD 5.0(1.0),OS 4.9(0.8)@D(cc表示戴镜视力,sc表示裸眼视力,OD表示右眼,OS表示左眼,D代表远距)。
二、针孔视力检查
[目的与原理] 判断被测者视力低于正常是否由屈光不正引起。通过给被测者的眼前添加针孔镜片,通过针孔来辨认视标,会增加焦深和减少视网膜模糊斑大小(图2-9)。如果视网膜与视路都是正常的,针孔镜减少了屈光状态的影响,则被测者的视力将会提高。针孔视力的检查通常用于被测者的矫正视力低于4.8(0.6)。
 [设备] 投影式视力表或壁挂式视力表灯箱;遮盖板;针孔镜片。 [步骤] 1.被测者配戴远距矫正镜片,针孔视力检查用于远视力检查。 2.遮盖被测者左眼,先检查被测者右眼。 3.让被测者手持针孔镜置于被检眼前,同一般视力检查方法检查被测者能辨认的最小视标。 4.鼓励被测者尽量辨认视标,即使发现被测者在猜测视标方向。如果被测者对一行视标中的一半以上视标辨认错误,即可停止辨认。 [记录] 在视力检查后面记录PH表示针孔视力,通常记录在远距矫正视力后面。如果使用针孔镜片,被测者的视力没有改善,则记录为PHNI。
三、近视力检查 [目的] 衡量视觉系统在阅读距离能辨别最小视标的能力。 [设备] 近视力表(或阅读视力卡)。 [准备] 被测者裸眼检查或配戴常规的远矫正眼镜(或角膜接触镜),视力表和被测者的距离为40 cm,良好的阅读物照明。 [步骤] 1.被测者手持遮眼板遮住一只眼并不要眯眼睛,先测右眼,后测左眼。 2.展示视力表,鼓励被测者尽量读出尽可能小的字直至在一行中有半数的字读错,该行的上一行就是该被测者的视力。 3.遮盖另一只眼重复以上测量。 [记录]记录测试的实际值。 VAcc:OD 5.0(l0),OS 4.9(0.8)@N(cc表示戴镜视力,sc表示裸眼视力,N表示近距)。
四、光感和光定位检查 [目的] 在被测者无法识别视标或指数或手动的前提下,检查被测者残余的视觉功能。 [设备] 笔式小手电筒。 [准备] 被测者舒服位,检测手电离被测者40 cm,房间照明暗。 [步骤] 1.光定位测量 (1)被测者手持遮眼板遮住一只眼,先测右眼,后测左眼。 (2)将手电光分别亮在被测者九个视野位置,请被测者指出,记录正确光定位的手电位置。 (3)遮盖另一只眼重复以上测量。 2.光感测量 (1)被测者手持遮眼板遮住一只眼,先测右眼,后测左眼。 (2)将手电光直接亮在被测者眼前,问能否看到灯光。 (3)遮盖另一只眼重复以上测量。 [记录] 光定位:OD:LP +++ +++ +++
光感:OD: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