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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遮闭法 (1)交替遮盖法 检查目的:发现2°以上某种类型的斜视倾向。 检查方法:嘱被检者分别注视近距离33cm及远距离5m处光点,先用遮挡板遮闭一眼,另一眼注视目标,很快将档板移向另一眼,观察被遮挡眼的运动情况。 结果判断:被遮眼移向内方者为外隐斜或外斜,被遮眼移向外方者为内隐斜或内斜,被遮眼移向上方者为对侧眼上隐斜或上斜,被遮眼移向下方者为该眼上隐斜或上斜。 (2)单眼遮盖与不遮盖法 检查目的: 1)判断隐斜还是显斜。 2)何眼为注视眼。 检查方法:嘱被检者分别注视近距离33cm及远距离5m处光点,用遮挡板遮盖一眼,令一眼注视目标,遮挡不少于5s后将遮挡板撤离该眼,并观察该眼的注视运动情况,同一方法再遮挡和去遮挡另一眼,观察注视运动情况。 结果判断: 1)挡板撒离遮盖眼后,此眼从其他方向很快返回正位说明患者有隐斜。 2)挡板撒离遮盖眼后,此眼暴露出斜视并停留此位,说明为显斜。 3)挡板撤离遮盖眼后,该眼虽为斜视眼,但立刻转到注视位,而另眼原注视目标不能维持而滑向斜视位,说明原遮盖眼为注视眼。 4)挡板撤离遮盖眼后,该眼停留在斜视位,另眼仍在注视,说明遮盖眼为斜视眼,另眼为注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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