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光是视光学工作的极其重要的部分,是屈光矫正的第一步。什么是验光呢?也就是验光的定义是什么呢?可以用一句话来回答: 对人眼的屈光状态进行检测和核对的过程,就是验光。 从事验光工作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分类,其工种名称为:眼镜验光员。眼镜验光员的定义为:使用验光仪器及辅助设备,对眼睛进行屈光度检测的人员。就验光而言,是一个过程,这是确定的。而验光过程,又是由不同验光方法构成的,这一过程中有技术问题,也有非技术方面的问题。对于验光方法,很多书籍都有详尽的解说,本节不再赘述。本书只就验光的行为,行为阶段的划分,验光操作程序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验光行为 就验光这一名词而言,通常人们有两种理解:其一,从顾客角度而言,是让验光人员给自己的眼进行一次屈光状态的定性和定量的测定;其二,从验光人员角度而言,是对顾客的眼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屈光检测的操作和过程。这是就言语表述而言,是站在不同主体的位置考察验光这一行为。这种方法有长处,也有短处。其长处是对不同主体的定位较简单,提出的要求针对性较强。如对验光员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要求,采取的就是这种方法;其短处在于忽略了验光过程中检测者与被测者的互动关系,如:屈光状态史不够清楚,相互表述缺乏统一等。 将验光作为一种人的行为进行考察是必要的。验光,之所以能发生,并能完成这一行为,双方首先需要有共同的目标。其次,需要有条件,也就是说,验光需要在一定条件下,共同将潜在的目标变为现实的结果。但需要说明的是: 1.出发点不同 共同的客观目标是验光人员和被验光者走到一起来的起点,但他们的出发点不同: 被验光者,是想获取一组关于自己眼的屈光矫正数据,并以此做为自已配镜的依据。 验光人员,是要提供一组与服务对象的眼相适应的合理的屈光矫正数据,并以此做为服务对象配镜的参照系。 两种出发点不同,但有着相同的指向:其一,屈光矫正数据;二,配镜。这正是双方行为中始终存在着的两种共同目标指向。缺少其中一个指向,验光就不会发生,至少不会按规范的模式进行。验光过程中,屈光矫正数据一旦获得,验光技术操作行为就告终结。 2.条件的互补 完成验光过程,检测者和被测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被测者有配戴适合自已眼屈光状态眼镜这一想法,并准备去实现。 (2)检测者有屈光学方面的知识和进行人眼屈光检测的基本技能。 (3)被测者与检测者,都必须具有一定的信息通道,并向对方有效的开通。 以上三个条件是验光过程的人所必需具备的,缺少任何一条,验光都不能发生。 验光的行为过程中的人有两个,那谁是主体呢?曾有人讲:验光员是主体。这是不准确的,因为被检测者是有意识反应的活生生的人,他说不合适、头晕,验光员就得考虑处理办法。也有人说:被测者是主体。这也不完全对,他不可能指挥验光员进行验光操作。就验光行为而言,毫无疑问有主体和客体。主体是人,是验光员和被测者,客体是检测工具。验光的过程,就是通过验光人员的引导,主体借助于客体共同选择和判定被测者在一定距离的眼屈光的修正度的过程。尽管验光中有两个主体,但显然由于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的差异很大,因此,验光人员在验光过程中主导作用是非常确定的。 我们之所以在渐进镜中要谈验光行为的问题,是因为渐进镜片不同区域、不同点的光学效能不同,渐进镜片这种鲜明个性,只有戴用者才能体会到,只有戴用者才会通过渐进镜片获得对物体的视像。因此,对使用渐进镜片的被测者的验光,有必要了解验光的行为问题。验光人员在验光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最大程度调动和协调双方信息沟通和行为配合,是渐进镜片配适成功的重要保证。
二、验光行为的目标 验光行为,之所以对验光员有一定的要求,就是因为验光行为是有着明确的目的;正因为验光行为有着明确的目的,决定了验光员应具备一定条件,必须达到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标准》。海洋出版社,2000年;6~7),否则就不能从事这项工作。我们首先需要考察一下验光的目的。 验光行为的目的,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视功能方面、光学方面、临床学方面。
1.视功能方面 从顾客视功能而言,验光行为必须达到两个目的:①满意的矫正视力。使顾客在戴用矫正镜时,可以看到视线所及的物体,能够看清应该看清的物;②舒适的视觉感受。顾客戴用矫正镜,在其适宜的范围应无视觉疲劳,并可以在较长时间的使用。可以说验光行为就是要使矫正镜戴用者获得没有视觉疲劳的、满意的矫正视力。 2.光学方面 从光学意义讲,验光行为的目标只有一个:寻找能使视网膜中心凹与无限远的点实现光学共扼的元件——眼前应加入镜片的聚散值。就数值而言.矫正的理想化公式如下: E+L=0.00D 其中:E:eye即眼 L:lens即镜片 即:眼+镜片=零屈光度,也就是说,验光行为就是通过镜片与眼的组合,建立起一个人工正视模型,从而实现光学矫正的目的。 3.临床学方面 从临床屈光意义来说,验光行为应有三个内容:①对视力下降及视疲劳进行诊查、鉴别;②对屈光不正者进行屈光矫正值的测定;③对非屈光不正视力下降者,做初步判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以及相关诊疗建议。 以上三方面的目标从不同方向解析了验光行为应该达到的结果。从视功能方面而言,验光行为应该达到使戴镜者有良好的视觉效果;从光学方面而言,验光行为应该达到使戴镜者通过矫正镜片重建视觉的物像体系;在临床学方面,验光行为应给予服务对象视光学检测与咨询的服务。
三、验光行为对验光师的素质要求 验光行为的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这里我们只讲主观条件。验光行为中有两个主体:一个是顾客,一个是验光师。在这两者之间,顾客在专业技术上显然是弱者,要求顾客专业素质达到多高是不现实的。验光目标的实现,只能是依靠验光师,他必须具有一定的素质水平并且不断提高水平。渐进镜片配适要解决戴用者远、中、近距离视觉的屈光连续变化问题,如何做到镜片与戴用者光学和视觉上趋于完美的结合,如何给戴用者恰当的指导和引导,更应强调验光员的素质。不具备一定的素质,就不适宜从事验光配镜工作,也可以说,要想从事验光配镜工作,就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参加该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从事这项工作。 验光师需要有什么样的素质呢?概括的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能力特征 (1)有一定的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 (2)有较好的形体感、色觉感和空间感。 (3)手指、手臂比较灵活,应能完成较精细的操作。 (4)有较好的言语表述能力和交往沟通能力。 (二)基本文化程度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知识 1.眼科学知识 包括眼的解剖生理、影响视力的常见眼病的知识和临床。 2.光学知识 包括光的概念、薄透镜光学和三棱镜等的知识和应用。 3.屈光学如识 包括眼屈光学概念、眼的调节与集合、屈光不正与矫正的知识和应用。 4.眼镜光学知识 包括球面透镜、柱面透镜、三棱镜的概念,镜度的联合、转换和镜效度、差异性棱镜等方面的知识及应用。 5.商品知识 镜架、镜片的一般知识、结构与戴用知识和应用。 6.操作技能 与上述1~5条相关的操作技能。 综上所述,验光行为是关系人眼视觉健康的行为,它与视觉生理、视觉心理、视觉光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对验光师的要求是较高的,不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就从事验光工作,只能给眼镜戴用者带来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