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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低视力的屈光检测二
2009-12-07 16:55:49 来源:网络 作者:唯尊 【 】 浏览:42760次 评论:0
1.低视力与屈光不正
(1)屈光矫正的价值。从低视力的病因来分析,大约20%与屈光不正相关。但对于低视力主要诱因并非屈光不正的眼,却不能轻言“无法用光学的方法矫正”,因为许多患眼的主要病因虽然不是屈光不正,但同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屈光不正,许多角膜病变和晶状体病变导致的低视力,甚至主要依赖光学透镜来提高患眼的视力。
故历来低视力的矫正通过两个主要手段,一个手段是通过屈光矫正获得尽可能清晰的视力;另一个手段是通过放大使患眼获得相对清晰的视力,进一步提高分辨率。
(2)常见屈光不正性低视力眼病
1)白化病。患者常有较大的散光,利用角膜曲率仪定量白化病的角膜散光,是矫治白化病导致的低视力的主要手段。
2)核性白内障。该类白内障成熟期时间较长,常发生晶体性近视,采用屈光矫正的方法行之有效。
3)屈光不正性弱视。发生于双眼高度近视、远视或散光,屈光矫正是主要矫治手段,在屈光矫正不当的情况下很难获得理想的助视器视力。
4)白内障术后无晶体眼。该类患者除采用高度正球面透镜矫正外,尚须注意术后角膜散光导致的视力下降。
5)圆锥角膜和Marfan’s综合征。常伴有高度屈光不正和高度散光,通常光学框架眼镜矫正效果不理想,若条件允许可考虑采用角膜接触镜。




2.低视力的验光
(1)低视力屈光定量的特点。低视力的屈光定量与常规的屈光定量的基本手段相同,但比具有正常矫正视力的屈光定量困难得多,须掌握不同于常规屈光定量的技术。
1)客观屈光定量受限。由于很多低视力患者的屈光介质混浊,使得依赖评估视网膜反光性质的客观验光手段受到限制。例如,采用电脑自动验光仪、检影镜等方法很难获得理想的测试结果。
2)主观屈光定量缺乏对矫正效果的评价。由于低视力患者通常视力很差,对于主观验光时增减光学试片的焦量、修正柱镜轴位等微量视网膜投照光聚散变化缺乏主观评价。






(2)低视力的验光设备。电脑自动验光仪、带状光检影镜、综合验光仪、试片架和Halberg片夹、试片箱、角膜曲率仪、眼底镜、顶焦度计、低远视力表和低近视力表等。
(3)客观屈光定量
1)电脑验光仪。电脑验光仪通常不能读出屈光介质混浊的低视力患者的屈光状态,但对屈光介质透明的患眼,如视网膜色素变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青光眼等,电脑自动验光仪的检查结果非常有参考价值。因为对矫正视力变化缺乏主观评价的低视力患者,客观屈光性质的提示常是决定性的手段。
2)视网膜检影
①睫状肌麻痹检影。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采用睫状肌麻痹检查,瞳孔开大后,可通过不同的角度寻找屈光介质混浊的透明缝隙,评估视网膜反光的性质。当然,若屈光介质过于混浊,无法窥见视网膜反光,则不能施行。
②眼球震颤的检测。可耐心寻找患者症状较轻的头位和检测距离。经验证实,对于抽动型眼球震颤,被测眼通常在右侧视或左侧视位为静止眼位,选择静止眼位进行检影检查并无困难。对于摆动型眼球震颤,可尽量缩短检测距离,在调节状态下,部分眼球震颤的被测眼可在短时间内症状较轻,有利于检影检查。
③缩短工作距离检影。通常采取50cm检影检测或更近的距离,原则上是要能明确看到被测眼的视网膜反光。可采用工作透镜进行检测,或将检影的结果进行工作距离的换算,缩短工作距离的检影方法最大的问题在于:检测距离微小的变化可能对检测结果影响很大。
④注视性质的判断。部分低视力患者因中心视力不良,常采取周边注视,可嘱被测眼注视检影镜投射光,对被测眼的注视性质进行判断,并适应患者新的视轴进行检影检测,求得较为理想的结果。
⑤检测试片的递变梯度。在视网膜反光不够显著时,可试加大试片的递变梯度,以明确视网膜反光的性质。通常每次加减1.OOD~2.OOD,以求得反射光的变化。






3)角膜曲率仪
①角膜散光的检测。对于临床诊断角膜散光可能性较大的被测眼,如白化病、圆锥角膜、角膜疤痕、角膜手术后可较为准确地提示角膜散光的焦度和轴位。
②客观验光的补救。若遇因晶状体混浊或瞳孔直径过小而导致电脑验光失败者,或视网膜检影结果不够明确者,可试定量角膜散光的检测结果,在角膜散光矫正的条件下,进行进一步的检影或主观验光。
4)眼底镜。在其他客观验光方法都不能获得满意结果的情况下,可试借助眼底镜来观察眼底,并调节眼底镜上的补偿透镜盘,选择眼底最清晰的透镜来大致提示被测眼的屈光状态。






(4)主观屈光定量
1)试片架。通常低视力主观屈光检查采用质量轻,可灵活调节光心距、瞳高、镜眼距和前倾角的试片架。该种试片架的方位移动易受被测者控制,故适用于不同注视性质、强迫头位或眼球震颤的被测者使用,尤利于大多数一级低视力患者发挥光敏搜索性眼动。
2) Halberg片夹。对于原来有眼镜的患者,可试在其原眼镜上附加Halberg片夹,在片夹上投放验光试片。这样可使患者在其已长年适应的眼镜的基础上进行片上验光,减少被测者对矫正眼镜的不适应,同时可以不必考虑镜眼距对验光结果的影响。检测完毕后,可采用顶焦度计对被测者原有眼镜进行精确定量,参考片上验光的结果确定处方。
3)试片。在试片过程中,低视力眼常对<1.OOD的焦量递变不能分辨,故对低视力眼试片时,可先放置-6.OOD或+6.OOD的球面试片,使被测眼对试片的焦度递变产生认识。通常在修改试片时,每次以±1.OOD球面透镜为递变梯度,或每次以±2.OOD圆柱透镜为递变梯度,直至引出相对较好的视力。






4)交叉圆柱透镜。对于视力≤0.1的低视力被测眼,须采用±1.OOD的交叉圆柱透镜,对于0.1<视力<0.3的低视力被测眼,可试用±0.50D的交叉柱镜,如仍不能分辨翻转交叉柱镜引起的视觉改变,仍须采用±1.OOD的交叉圆柱透镜(见图6-7)。通常使用的±0.25D的Jackson交叉圆柱透镜,因焦度过低不能达到低视力眼的视敏阈值,故不适用。






5)调整散光轴位和焦度。将一定焦量的圆柱透镜放置在试片架上,嘱被测者自行旋动柱镜轴向手轮,以求得最佳矫正效果,柱镜焦度可从3.OOD开始,适量增减。低视力验光比通常验光更注重由被测者自行参与调整散光轴位。
6)裂隙片。将裂隙片放置于试片架上,叠置一定焦度的球面透镜,嘱患者自行旋动裂隙片的轴向,以求得最佳矫正效果。当找到最佳视力方位后,增减球面透镜焦度,以求得更为良好的视力。当确定一个子午方位的焦度后,可在与之相垂直的另一子午方位放置裂隙片,并增减球面透镜焦度,求得最佳矫正视力,分析两个互成正交的子午向的焦度,从而测得患眼的屈光处方。应注意裂隙片的裂隙方向为焦力向,与柱镜试片的轴位方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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